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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你们不要以为同性恋是变态 (2 / 3)_

        刘兴海坐在了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,他皱着眉头,回忆起了以前的往事:刘兴海是外地人,高中辍学后便和同乡来到了离火市打工。从十几岁打拼到了三十岁,这才有了今天的买卖。虽然说海鲜这种生意很熬人,但是挣得不少。

        凭借着自己踏实肯干,刘兴海也渐渐有了积蓄,在离火市买了房站住了脚。只不过,他到了这个岁数,还没有结婚,更没有什么女朋友。刘兴海弹了弹手里的香烟,烟灰随风飘散在了空中,他说道:“其实我是个同性恋,这件事情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,就连我父母也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十八岁那一年,刘兴海遇到了自己的一个同乡。当时同乡说是请他去做spa,到了那里后才知道,是一个黄色场所。刘兴海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事,他当时既紧张又兴奋。可就在即将进入正题的时候,警察突然撞开了门。就这样,刘兴海因为嫖娼,不仅被罚款一万,还被拘留了十五天。

        从那以后,刘兴海就发现自己变了。他开始对女人恐惧了。他曾经谈过一个女朋友,可是当两人宽衣解带后,刘兴海的脑子里总是会想起那一天警察破门而入的情景。他惊讶地发现,自己已经丧失了身为男性的某种特征。

        相反,当刘兴海遇到什么困难的时候,他的内心会无比渴望得到一个人的保护,尤其是男人,更能给他带来这种渴求的安全感。刘兴海第一个遇到的男人,便是离火市海鲜养殖基地的一个人。那个男的比他大了二十多岁。但是刘兴海不在乎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自己很无奈地说道:“像我们这种人,就像是生活在了暗处的老鼠,见不得光。不敢让家人知道,也不敢让朋友们看见……能找到一个人就很不容易了,哪里还有挑的资格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就这样,刘兴海和那个人相处了三年多。也正是因为那人的帮助,刘兴海才慢慢做起了海鲜的生意。三年后,两人还是分开了。因为那个人身体已经不行了,上了年纪。整天在海水里泡着,还得了肩周炎、老寒腿的毛病。

        刘兴海与他也算是和平分手了。再后来,刘兴海曾经和一个高中生在一起半年多。说到这里,他连忙解释说:“那……那个孩子已经成年了,而且我没有强迫他什么,他是自愿和我在一起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接着说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接下来,就是沈岩了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当初认识沈岩,还是在危难酒吧。因为那个高中生经常去那里,也带着刘兴海去过。当时刘兴海的心情很不好,刚刚和“恋人”分手,家里催婚又催得急。刘兴海一肚子的委屈没法儿找人倾诉,他只好去危难酒吧里买醉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一夜,刘兴海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的酒,总之一杯接一杯,酩酊大醉。这时候,沈岩走了过来,他坐在了刘兴海身边:“这位大哥,遇到什么烦心事了?这么喝下去可不行,你得注意自己的身体呀!”说着,他的手伸过来抚着刘兴海的后背。

        刘兴海醉眼朦胧地看着沈岩。那时候的沈岩年轻,面容俊秀,很讨圈里人的喜欢。刘兴海终于找到了一个值得倾诉的人,他借着醉意哭倒在了沈岩的怀里。沈岩轻声安抚着他,就这样,两人在一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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