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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58章偷梁换柱 (2 / 6)_

        也就是说,一州的百姓,把州刺史当作主君来效忠,尊敬,这是从两汉时期遗留下来的,如今依旧还有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,在避讳原则上,明清时期,只需要避讳皇帝家族,而在唐宋时期,地方州刺史,以及其家属,也得避讳。

        像,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是在北宋时,常州太守田登规定,在他治下的人们都要避讳其名字,谁误犯了,他就很打板子,很多吏卒因此挨了板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人们不得不把“灯”谐音“登”改叫“火”。此州有个惯例,正月十五摆花灯,允许民众进城观看,本是点灯三日,但只能贴布告说:“本州依照惯例,放火三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百姓看到后,惊慌失措,以为要放火三天,纷纷逃走。

        避讳,就是州郡为国的缩影。

        像是刺史父母去世,得禁婚丧嫁娶,为其守孝数日,亦或者生辰放烟火庆祝等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风气,也是地方割据的助推器。

        皇帝眼见之,怎么不生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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