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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情也算是结束了,可谓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,据说多年后,我们市里面建立了一个最大的夜总会,里面每天歌舞升平,无数美女进进出出,但是每次有人进出夜总会的时候都会遇到了一个讨厌的女乞丐,那个女乞丐长的非常的难看,总是抱进出人的大腿,祈求一些吃的喝的。
偶尔有一些好心人,还给了那个女喝剩下的酒水,当女人喝醉后,开始在大街上说自己曾经是一个大美女,甚至可以倾国倾城,但是当人们看到她一脸的疤痕后,仅仅是一笑而过,再也没有人相信过她。
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。
当下我们解决了这事情后,李明刚回到了车子里,就发现自己的漫画书多了两页,里面的内容不用多说,就是我们所解决这个事情的结果,只是唯一不同的是,里面的主角是李明,他在漫画书里面成为了英雄,而且结局大概差不多,就是过程有点改动,就是说一个恶女人慕容水,用请疤的方法残害了很多人,最后被李明用下计策,她聪明反别聪明误,自己把疤痕全部请到了自己的身体上,残害了自己。
看完后,我问道:“这故事果然是以你为主角的,你还成了大英雄了啊,哈哈!”
李明几乎哭丧个脸回答:“我不想当英雄啊,麻烦你看看这怎么办!”
我乐道:“走吧,去找袁北!”
好在去的早不如是去的巧,我们到了袁北的家里后,他正好难得的在家里看电视,当我进去后拿出那本漫画书后,袁北还没等我说话,立刻跳了起来,喊道:“见证之书,拿来的妖魔!”
这家伙的反常吓了我一跳,我立刻拍着他的肩膀说道:“伙计,你没事情吧,有这么大的反应至于么?”
袁北直接把书拿到了手里面,端详了一阵子说道:“这本书是一个见证之书,属于是妖魔的一个宝物!”
我一听,也立刻惊讶道:“等下,你的意思是,这本书是妖魔的咯,李明,你说的那个老头子,老绅士,应该是十二妖魔其中之一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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